首先说一点,我只是从金庸来看整个武侠,可能有失偏颇,不过金庸是“大哥大”,我们应该可以窥豹的吧。
武侠现今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文学界对于武侠文学嗤之以鼻;另一方面,广大市民却对武侠小说情有独钟。这就很像某家地主的小老婆,即受到老爷的宠爱也要遭大老婆的白眼。而归根结底,这个后果是以金庸为代表的一系列武侠名家所创造的。
如我以前所说,除了《鹿鼎记》之外,金庸的其他作品实在是“骗人的玩意”。世人评价他的作品“反映人性”诠释“儒释道”的传统精神等等等等。而正是这些被人所称赞的“优点”,在我看来,和自掘坟墓的工具无异!
武侠最重要的因素是“侠”,而金庸把侠的定义套上了“儒释道”的绳子,又被些人大肆赞扬宣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后人想解开套子,也就困难了。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儒家等传统思想作为道德体系在现今社会的接受程度的多少,很值得怀疑。任何道德体系都是凭空想出来的,孔子在那么远古的时期创造的东西,也正是凭借着当时统治者发现这种道德体系对维持自己统治的利益好处而发扬开来,所以说,在文化冲击的今天,嚼别人几经嚼过的馒头,还要后人反复咀嚼,实在是愚蠢的很。我就不相信由着儒释道的方向发展,艺术会出类拔萃——别人欧洲也没啥圣人,可谁也不能否定人家的文学艺术。嚼咬过的馒头怎么还有滋味?难道还能吃出龙虾的美味?
除了《鹿鼎》,金庸简直把武侠小说的路子越写越窄:要求邪不胜正,要求对人有教育意义,要求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这些不是死胡同是什么?武侠想要真正的踏进文学天堂,就必须超越。超越自身的局限:侠客文化是古老的,是传统的,是正义的,是道德的,是有教育意义的等等。从现在的道德观点出发,某些个思想确实难以接受,可是不要忘记,名著是流芳百世的,是要超越现今的道德评判标准的。《红楼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从曹雪芹所处的朝代,是绝对想不道这本书会传如此的久远的。如果武侠小说还是按照那样的路子来写,终究无法流传下来。没有了未来,武侠还有什么希望?
现在看到很多评论,推崇金庸的某些篇小说,称赞的的话无非是体现了什么什么精神,发扬了什么什么文化,就好像街坊大婶称赞你某天所作的好人好事一般。这就引起我的一个疑问:真正的好书是让你“怀念”还是让你“探索”?“怀念”指的是对于我国文化遗产的注重,“探索”也即是“思考”,思考出路,思考变化,也是对未来的摸索。我并不是不尊重传统文化,可是有的时候文化遗产也是一个牢笼,就好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没有窗户,没有门,待在里面的人不思考着如何走出来。何其可悲?当任何东西有了“界”有了“限定”之后,换言之,也就是没有了生命力。
武侠小说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是是不是真的不能打破牢笼解放思想呢?绝对不是!古龙就是个绝好的例证。他对于武侠文体的改革,让人眼前一亮,后人都感叹道:原来武侠也可以这么写的!可惜的是古龙只是在形式上触动了武侠,没有在根本的意义上动摇它,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更加钟情于金庸的小说。古龙说到底,还是没有逃脱金庸以及他之前的人对于武侠下的“定义”。
古龙是中国的例子,外国也有,而且很多很经典。就举一个:《堂吉柯德》。我想大多数人都看过吧。一个出生在骑士文化里的反骑士文化。在今天广为流传的竟然是这本反骑士文化的名著,而真正的骑士文化的远不如这本书带来的轰动效应。原来“骑士小说”也是可以这么写的啊!《堂》和《鹿鼎记》是否也是有一些相像之处呢?可惜的是,现在人们似乎对《鹿》的评价远不如金庸的其他小说。
金庸在其一篇后记中写到他并没有影射社会的意思。唉,在我看来,这真是无奈之语。也让我更加确信是某些读者或是什么人害了金庸。文学作品首先要给人欣赏,不管是给哪个层次的,所以我认为文学艺术无非两点:一,要有“深意思”。二,没有什么“深意思”你可以讲笑话来点“小意思”。任何文艺产品都是逃不过这两点的。“深意思”就是内涵,内涵包括作者的思想,对事物的思考;笑话还有影射社会的“黑色幽默”,这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和生活状况脱节,金庸的作品并不好笑,如果硬要说没有“影射”些什么,不是自欺欺人,就是太过愚蠢,我看金庸能写的出《鹿鼎记》,也不该是个笨蛋吧。也只有一个结论,某些人不愿意这么认为,当然也不愿意金庸这么说了。
这么看来,金庸的那某些小说的走红,也是因为某些人愿意它走红,而不是因为真正的怎么好。
既然是说武侠,不能不说到现在的武侠:还是没有逃脱原有的框框条条,相反,更有人加了些篱笆上去,似乎更加不愿意人们出来。“拥金拥古”就是一条硕大的竹子,“黄派温派”则又是另外一条了。武侠小说应该怎么写,确实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tbvv/archive/2012/12/13/8451057.html